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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庫/屋頂漏水非根本違約之合同續履行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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★★★

屋頂漏水非根本違約之合同續履行案

(2021) 雲 07 民終 628 號雲南省麗江市中級人民法院[待核對]
證據層級:二手來源

本庫未取得判決全文,內容依據律所文章或學術評析等二手來源。

案號解析2021 年中級人民法院民終(麗江市)
中倫律師事務所案例分析 ↗

案號「(2021) 雲 07 民終 628 號」之案件分析(中倫律所研究文章引用)

太陽能模組太陽光電屋頂分布式
事實摘要
草稿

屋頂發生漏水但能源管理合同未明確約定漏水解除權。業主主張法定解除合同。當事人姓名未明示。

工程爭點分析
草稿

漏水通常可透過修繕方案解決,是否構成「根本違約」須結合修繕可能性與成本比例判斷。

法律爭點
草稿

在合同未明確約定漏水解除權之情形下,業主能否依「法定解除」解除能源管理合同?

判決/裁決摘要
草稿

麗江中院認為「只要雙方對修繕方案相互配合進行協商,屋頂漏水的情況是能得以解決的,雙方所簽租賃協議並非不能履行」,未支持法定解除主張。

實務教訓
草稿
  • 1漏水若可修繕解決,通常不被認定為根本違約
  • 2法定解除標準遠高於合同約定解除(對照 cn-021 紹興案)
  • 3雙方應優先協商修繕方案,避免直接訴諸合同解除
預防建議
草稿
  • •合同明確漏水之處理流程:通知 → 鑑定 → 修繕 → 驗收
  • •保留修繕方案之書面協商記錄,作為「未根本違約」之證據
案件來源
類型法院判決
機構雲南省麗江市中級人民法院
日期[待核對]
語言簡體中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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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號:(2021) 雲 07 民終 628 號

內容標示說明

每段內容右上角的標示,說的是這段文字有沒有覆核紀錄——也就是紀錄所載是否曾回到來源逐項比對過,並不是對內容正確與否的保證。

已驗證

紀錄顯示曾對照判決或裁決全文逐項核對,且其後這段文字未再變動。

已驗證(未對照全文)

紀錄顯示曾逐項核對,但當時沒有判決或裁決全文可比對,只能對照官方或權威來源的案件紀錄,或律所文章、學術評析等二手來源。

草稿

這段文字沒有覆核紀錄。這不代表內容有錯,只代表沒有紀錄可佐證它被覆核過。

草稿(內容已變動)

曾有覆核紀錄,但之後這段文字有修改,該次紀錄已不涵蓋現在的內容。

標示旁的日期為該次核對的日期。核對以抽樣方式進行,其中一批在作業時曾接觸到既有的核對紀錄;由於未記錄該批涵蓋哪些案件,此一不確定性適用於全部已核對的紀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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