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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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庫/新能源補貼政策變化非情勢變更案
中國大陸費用爭議
★★★★

新能源補貼政策變化非情勢變更案

(2019) 蘇 06 民終 1497 號江蘇省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[待核對]
證據層級:二手來源

本庫未取得判決全文,內容依據律所文章或學術評析等二手來源。

案號解析2019 年中級人民法院民終(南通市)
中倫律師事務所案例分析 ↗

案號「(2019) 蘇 06 民終 1497 號」之案件分析(中倫律所研究文章引用)

太陽能模組太陽光電屋頂分布式
事實摘要
草稿

新能源項目補貼政策變化後,當事人主張適用情勢變更原則。當事人姓名未明示。

工程爭點分析
草稿

中國光伏補貼制度自 2013 年起經 6 次以上重大調整(531 新政、平價上網、補貼退坡等),對 IRR 模型影響顯著。

法律爭點
草稿

新能源補貼政策變化是否屬「締約時無法預見之情形」,能否適用情勢變更?

判決/裁決摘要
草稿

南通中院認為新能源項目補貼政策變化「不屬於締約時無法預見的情形,因而不能認定締約後情勢發生變更」,駁回情勢變更主張。

實務教訓
草稿
  • 1補貼政策變化在中國新能源行業屬「可預見」範疇,不構成情勢變更
  • 2與西班牙 ECT 投資仲裁形成對照——西班牙仲裁庭較傾向認定「合理預期」受保護(intl-001 Masdar),中國法院則嚴格
預防建議
草稿
  • •投資模型應對補貼政策變動作壓力測試
  • •對重大補貼變化設合同調整或退出機制,不依賴司法情勢變更救濟
案件來源
類型法院判決
機構江蘇省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
日期[待核對]
語言簡體中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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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號:(2019) 蘇 06 民終 1497 號

內容標示說明

每段內容右上角的標示,說的是這段文字有沒有覆核紀錄——也就是紀錄所載是否曾回到來源逐項比對過,並不是對內容正確與否的保證。

已驗證

紀錄顯示曾對照判決或裁決全文逐項核對,且其後這段文字未再變動。

已驗證(未對照全文)

紀錄顯示曾逐項核對,但當時沒有判決或裁決全文可比對,只能對照官方或權威來源的案件紀錄,或律所文章、學術評析等二手來源。

草稿

這段文字沒有覆核紀錄。這不代表內容有錯,只代表沒有紀錄可佐證它被覆核過。

草稿(內容已變動)

曾有覆核紀錄,但之後這段文字有修改,該次紀錄已不涵蓋現在的內容。

標示旁的日期為該次核對的日期。核對以抽樣方式進行,其中一批在作業時曾接觸到既有的核對紀錄;由於未記錄該批涵蓋哪些案件,此一不確定性適用於全部已核對的紀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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